申报认定安徽省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解附条件好处政策材料等
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:
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对考核结果为的,以绩效后补助方式给予支持,绩效后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落实孵化器的房租补贴,孵化能力建设和增值服务能力提升相关支出。
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:
1、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;
2、法人代码证书(或营业执照)复印件;
3、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(身份证或有效护照,学历证书,职称证书,法人代表证书等),团队成员相关证明;
4、孵化场地证明材料(采取租赁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场地,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);
5、孵化器各类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;
6、在孵企业、毕业企业名录及证明材料;
7、企业孵化证明材料和上年度使用说明;
8、近两年成功孵化案例介绍(2-3个);
9、其他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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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孵企业应具备的条件:
1、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、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;
2、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,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;
3、属迁入的企业,其产品(或服务)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,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;
4、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(纳入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及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的人才或从事生物、集成电路设计、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,一般不超过60个月);
5、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,扣除“知识产权出资”后,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(纳入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及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的人才或从事战略新兴产业、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,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);
6、在孵企业从事研发、生产的主营项目(产品),应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范围,并符合节能、环保要求;
7、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(产品),知识产权界定清晰,无纠纷;
还有不懂的或想要了解的其他信息可以咨询我们卧涛()同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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